发布时间:2019-01-18 14:50
来源:原创
作者:粟盛民
近日,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市长周红波对《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青山路南湖连接线工程后评价研究》上关于落实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档案管理问题的批示件。南宁市档案局高度重视,组织相关领导、科室认真研究,同时加强与市城建档案馆的密切沟通,经共同汇商,明确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意见,及时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委。
针对南宁市市政建设项目(含大型公共建筑项目)档案管理及专项验收存在的档案移交不及时、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等主要问题,南宁市档案局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:
一是及时做好档案移交和档案专项预验收工作。项目主管部门、业主单位和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、国家发改委印发的《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》自治区档案局、自治区发改委印发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标准规范做好档案专项预验收工作,并及时移交档案资料。
二是提高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率和档案案卷整理质量。项目主管部门、业主单位和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《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》《照片档案管理规范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录音录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则》等标准规范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,确保材料的齐全完整和档案的案卷质量。
三是提高项目主管部门档案意识和档案人员业务水平。项目主管部门、业主单位和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《南宁市档案管理办法》建立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,明确岗位职责,熟悉工作规范。保持档案人员队伍稳定和工作专一,加大业务培训力度,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。